道路安全的意義與道路安全屬性,道路交通是一個涉及道路使用者、車輛、道路和交通系統中的道路子系統屬于基礎設施,是交通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良好的道路線行、平整堅固的路基路面、視線清晰的渠化交叉口以及結構堅固、凈空合理的橋隧建筑物,能為駕駛員提供安全行車的可靠條件。而有缺陷的線行、抗滑性低的路面、缺乏渠化和控制不完善的交叉口以及凈空和構造不規范的橋隧建筑物,常常是導致事故多發的潛在隱患。為了提高整個交通系統的交通安全水平,在公路規劃和設計階段就應重視安全因素,使公路設計能有效地控制未來事故的出現。河南公路工程業務道路的一般安全屬性如下:(1)平面與縱面線形標準適應沿線環境保護要求,與道路功能和駕駛期望相一致;(2)具有合適的車道和路肩設施,能滿足各種交通在道路上的運行和適應所有用路者群體的需要;(3)進入控制及其設施與整個路網中的道路功能相一致;(4)清晰可見且不復雜的平面交叉和互通立體交叉,各種交通運行所發生的速度差能很好地加以限制和分割,具有適當的交通控制,為所有用路者群體提供安全的行駛條件;(5)設置的交通標志,能為不熟悉的駕駛員在決定其駕駛動作點之前,提供清晰的勸告、確切的警告和不含糊的指導信息;(6)充足的和一致的道路輪廓標志,具有預先警告寬度和線形改變的路線走向,而不會給駕駛員造成錯覺;(7)高標志的路面抗滑性,具有良好的排水,對車輛可能需要緊急制動或在反向坡度上轉彎地點給予了特別的注意;(8)適宜的道路照明,特別是在具有激烈交通沖突的地方,以及行人和其他易受損傷的用路者與重型的或快速運行的車輛相碰撞的地點;(9)寬大的路旁地帶,沿線具有足夠的無障礙物覆蓋的區域或凈空區,對危險無需設有防護設施的自由地帶;(10)整個交通管理都充分考慮了所有用路者的需要。
道路安全審計,道路安全審計是對公路新建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和現有道路的運營性能所作的一種安全性正式審查,以辨明該項目是否存在所有路者安全不利的潛在因素,從而采取措施(修改設計或完善安全設施),以確保所建道路能有效地控制未來事故的出現。根據國外的經驗,公路項目實施道路安全審計后能獲得以下成效:(1)減少路網發生事故的可能性;(2)減輕事故的嚴重程度;(3)設計人員和施工人員對道路安全意識會明顯提高;(4)安全管理和事故處理工作減輕;(5)全社會的總耗費(包括事故、破壞和損傷)降低。道路安全審計工作,由具有一定資質的、獨立的、熟悉安全業務的審計者承辦,通常分五個階段進行,即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至開放交通前階段、運營與養護階段。針對不同項目類型和不同工作階段,審計工作有不同的內容要求,總的目標是確保項目建成后能對所有用路者提供高度的和可行的交通安全標準。
公路改建、擴建和分期修建要注意哪些問題?
公路改建,系指二、三、四級公路的功能發生變化,或通行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或原主要技術標準偏低,或交通安全與狀況較差等,要求改進而需提高公路等級及其相應平、縱、橫技術指標,在原線位、原走廊、或另選走廊進行的公路工程建設。它不同于公路正常情況下的養護、維修或大修。改建工程應注意的主要要點是:①改建公路應遵照利用與改造相結合的原則,按規定公路等級的技術指標,合理、充分地利用原有工程。②利用原公路的路段,因提高設計速度可能誘發工程地質病害時,經論證該局部路段可維持原設計指標。改線路段則應按新建公路標準執行。公路擴建是指在現有走廊內,充分利用原有線位,采用拼接或局部分離方案以增加車道數,提高通行能力與服務水平的拓寬工程。公路分期修建須遵照“遠近結合、統一規劃、分期實施”的原則。采用分期修建方案時,須在綜合論證的基礎上作出總體設計和實施計劃,并根據近、遠期交通量以及資金籌措情況作出分期修建的施工圖設計以指導施工。分期修建的設計應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并為后期工程的修建留有余地和創造有利條件。高速公路根據規劃、路網功能的要求或交通量等因素,可采用縱向分段或按工程項目分期修建的方式,四車道整體式斷面路基路段不得采用橫向分幅分期修建。公路的改建、擴建須在全面進行交通量預測、交通組織設計、交通安全評價等基礎上作出具體實施方案設計。河南公路工程業務改建、擴建工程在實施中,應減少對即有公路的干擾,維持通車路段的服務水平可按降低考慮,并應有保證通行安全的措施。